解释 : 厉公者, 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 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 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 厉公。厉公既立 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 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 令蔡人诱厉 公而杀之。林自立 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 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