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 馀年,天 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 易服色, 法制度,定官 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 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 孝文帝初即位,谦 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 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 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 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 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 :“雒阳之 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 ,纷乱诸事 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 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