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 公娶郑,长姬生 悼太子师,少姬生 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 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 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 太子。哀公怒,欲 诛招,招发兵围守 哀公,哀公自经杀 。招卒立留为陈 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 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 。十一月,灭陈。 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