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 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 他异母。及桓公 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 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 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 乃令蔡人诱厉公而 杀之。林自立, 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 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 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 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