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 雠,欺谩。劾系都 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 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 系,灌夫罪至族, 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 ,而案尚书大 行无遗诏。诏 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 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 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 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 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 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 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