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 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 太子。爽闻, 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 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 孝。白嬴至长安, 未及上书 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 。王闻爽使白嬴上 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 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 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 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 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 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 喜。孝以 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 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 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 事,即先 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 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 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 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