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 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 夫胹熊蹯不熟, 灵公怒, 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 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 谏,不听。灵公患 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 盾闺门开, 居处节,鉏麑 退,叹曰: “杀忠臣,弃 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