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 簿责魏其 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 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 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 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 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 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 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 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 ,不食欲死。或闻 上无意杀 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 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 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 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