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立二十六年卒,子建 立为王。七年自杀。淮南、衡山谋反时,建颇闻其谋。自以为国近淮南,恐一日发, 为所并, 即阴作兵器,而时佩其父所赐将军印,载天 子旗以出。易王死未葬,建 有所说易王宠美人淖姬,夜使人迎 与奸服舍 中。及淮南事发,治党 与颇及江都王建。建恐,因 使人多持金钱,事绝其狱。而 又信巫祝,使人祷祠妄言 。建又尽与其姊弟奸。事既闻,汉公卿请捕治建。天 子不忍,使大臣即讯 王。王服所犯,遂自杀。国除,地入于汉,为 广陵郡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