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 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 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 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 是天子议以 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 冯敬之属 尽害之,乃短 贾生曰: “雒阳之人,年少 初学,专欲擅权,纷 乱诸事。 ”於是天子 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 以贾生为长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