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 :“法者 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率善 人也。今犯 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 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 “民不能自治,故为法以 禁之。相坐坐 收,所以累其心, 使重犯法,所 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 法正则民悫 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 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 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 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 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