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 大厩丞。 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 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 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 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 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 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 皆关其手,自部署 县名曹实物 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 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 切郡中为小治辨, 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 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