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 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 公。桓公与他 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 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 而立他,为 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 蔡女淫於 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 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 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 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 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 ,以淫出 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