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 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 行後,未至,逢周 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 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 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 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 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 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 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 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 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 君言。”十月,里 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 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 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 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 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 可磨也, 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 荀息之谓乎 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 “齿牙为祸 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