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赵燕后胡服,王令 让之曰:“事 主之行,竭意尽力,微谏而不哗,应对而不怨 ,不逆上以 自伐,不立私以为名。子道顺而不拂,臣 行让而不争。子用私道者家必乱,臣 用私义者国必危。 反亲以为行 ,慈父不子;逆主以自成,惠主不 臣也。寡人胡服,子独弗服,逆主罪莫大焉。以从政为 累,以逆主为好,行私莫大焉。故寡人恐亲犯刑戮之罪,以明有司之法。”赵燕再拜稽 首曰:“前吏命 胡服,施及贱臣,臣以失令过期,更 不用侵辱教, 王之惠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