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 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 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 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 夫,使妇人持其尸 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 随会前数谏,不听 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 前谏。随会先谏 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 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 。”遂触树而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