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 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 後,未至, 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 侯弗平。君弟毋 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 乃谓荀息曰:“吾 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 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 使死者复生, 生者不惭,为 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 ,献公卒。里 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 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 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 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 玷,犹可磨也,斯 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 !不负其言。” 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 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