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 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 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 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 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 而宣为左 内史。其治 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 县名曹实物,官吏 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 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 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 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 郿令格杀 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 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