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 杨人也。以佐 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 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 至御史及中丞 。使治主父 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 为御史及中丞者几 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 内史。其 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 曹实物,官吏 令丞不得擅 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 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 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 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 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 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 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