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六年,有司 言淮南王长废先 帝法,不听天子诏,居处毋 度,出入拟於天子,擅为法令,与棘蒲侯 太子奇谋反,遣人使 闽越及匈奴,发其兵,欲以危宗庙社稷。群臣议 ,皆曰“长当弃市”帝不 忍致法於 王,赦其 罪,废勿王。群臣请处王 蜀严道、邛都,帝许之。长未到处所,行 病死,上怜之。後十六年,追尊淮南王长谥为 厉王,立其子三人为淮南王 、衡山王、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