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 法制度, 定官名,兴礼乐,乃 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 ,数用五 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 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 律令所更 定,及列侯悉 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 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 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 属尽害之,乃 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 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 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