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 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 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 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 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 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 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 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 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 生者不惭 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 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 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 ,秦、晋辅之 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 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 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 立奚齐弟悼子 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 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 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 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 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