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造白金五铢钱後五 岁,赦吏民之坐 盗铸金钱死者数十万人。 其不发觉相杀 者,不可 胜计。赦自出者百馀万人。然不能 半自出,天 下大抵无虑皆铸金钱矣。犯者众,吏不能尽诛取,於是遣博 士褚大、徐偃等分曹循行 郡国,举兼并之徒守 相为者。而御史大夫张汤方隆贵用事,减宣、杜周等为中丞 ,义纵、尹齐、王温舒等用惨急刻深为九卿,而直 指夏兰之属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