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 中,衡山王使人 上书请废太子爽 ,立孝为 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 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 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 ,欲以败孝 。白嬴至长 安,未及上书,吏捕 嬴,以淮南 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 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 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 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 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 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 发之,闻律先自告 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 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 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 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 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 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 王宫而守之。中尉 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 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