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得 摇,骨肉不相任,故 喘,不当医治。 脉法曰“年二十脉气当趋,年三十当疾步,年四十当安坐 ,年五十当 安卧,年六十已上气当大董 ”。文王年未满二十,方脉气之趋也而徐之,不应天道四时。後闻 医灸之即笃,此论病之过也。臣意论 之,以为神气争而邪气入,非年 少所能复 之也,以故死。所谓气者,当调饮食,择晏日,车步广志,以適筋骨肉血脉,以泻气。故年二十,是谓“易■” 。法不当砭灸 ,砭灸至气逐。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