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书奏,二世悦。於是行 督责益严 ,税民深者为明吏。 二世曰:“若此则可谓能督责矣。”刑者相半於道,而 死人日成积於市。杀 人众者为忠臣。二世曰: “若此则可 谓能督责矣。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