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 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 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 ,为官名,悉更秦之 法。孝文帝初 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 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 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 灌、东阳侯、 冯敬之属 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 :“雒阳之人, 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 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