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 魏其所言 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 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 罪至族, 事日急,诸 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 魏其乃使昆弟子 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 罪当弃市。五 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 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 即恚,病痱 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 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 死矣。乃有 蜚语为恶 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