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 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 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 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 凶,历家曰小凶,天 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 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 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 人取於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