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 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 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 夫,使妇 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 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 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 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 门开,居 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 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