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 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,越之大 夫种,其 卒然亦可原与?” 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 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 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 身无贰虑 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 禁奸邪,信赏罚以 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 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 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 公,谗不得蔽 忠,言不取苟合 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 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 困辱,悉忠而不 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 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 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 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