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 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 兵七百人 东猎。四年,至汧 渭之会。 曰:“昔 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 ,占曰吉,即营邑之 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 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 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 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 年,法初 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 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 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 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 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