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 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率 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 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 朕甚不取。 其议之。”有 司皆曰:“民不 能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 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 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 之法罪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 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 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 臣等所及也。 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 令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