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 恐诛,常被甲 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 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 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 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 千金与狱吏, 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 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 受赐,尽以予薄 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 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 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 县,顾欲反邪 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 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 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