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 敛以彫墙。” 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 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 公怒,杀宰 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 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 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 居处节,鉏麑退, 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