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 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 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 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 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 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 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 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 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 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 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 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