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京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 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 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 ,上书自 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 河南。河南治,逮淮南太子,王 、王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 反,计犹豫 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 诏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 寿春丞留 太子逮不遣,劾不 敬。王以请相 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 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迹连 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 王恐事发, 太子迁谋曰:“汉使 即逮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, 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 南中尉, 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 许公卿请,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汉 使来,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发 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卿治 者曰:“淮南王安拥阏奋击匈 奴者雷被等,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” 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王,诏弗许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削二县。 使中尉宏赦淮南 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 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 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 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 吾行仁义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,有 男,王怒,以为妄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