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 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 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 侯弗平。 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 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 “能。”献公曰: 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 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 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 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 郑欲内重 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 荀息曰: 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 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 十月,里克杀 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 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 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 悼子于朝,荀 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 初,献公将 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 。及破骊戎 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