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 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 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 灵公怒,杀 宰夫,使妇 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 盾、随会 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 前谏。随会先谏 ,不听。 灵公患之, 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 。”遂触树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