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 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 言上,徵为大厩丞 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 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 废数起,为 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 王温舒免中 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 绳之。居官 数年,一切 郡中为小治辨,然 独宣以小致大 ,能因力行之,难以 为经。中废。为 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 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 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 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 。而杜周任用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