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 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 劾系都司 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 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 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 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 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 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 其复食,治病 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