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 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 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 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 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 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 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 改过自新,其道 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 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 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 书闻,上悲其意 ,此岁中亦 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