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其後二岁,赤侧钱 贱,民巧法 用之,不便 ,又废。於是悉禁郡国无 铸钱,专令上林三官铸。钱既多,而令天 下非三官钱不得行,诸郡国所前铸钱皆废销之 ,输其铜 三官。而民之铸钱益少,计其费不能相当,唯真 工大奸乃盗为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