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 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 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 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 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 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 法当刑。妾切痛死 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 ,其道莫 由,终不可得。 妾原入身为 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 ,此岁中亦除肉刑 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