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 耳至齐二岁而桓 公卒,会竖 刀等为内 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 桑下谋行 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 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 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 此,不能去。 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 数士者以 子为命。 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 为子羞之。 且不求, 何时得功?”乃 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 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 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 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 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