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 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 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 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 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 能。”献公曰: “何以为验 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 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 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 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 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 ,以三公 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 ,秦、晋辅之, 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 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 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 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 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 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 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 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 ,卜曰“齿牙为 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