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 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 鲍及太子免而立他 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 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 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 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 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 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 公之杀,以淫出国 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 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