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 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 ,即使所 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 言孝作輣车 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 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 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 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 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 发之,闻律先自告 除其罪,又疑 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 先自告,告所 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 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 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 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 王,王具 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 宫而守之。中尉 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 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