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 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 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 。君弟毋会,毋 如晋何。” 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 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 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 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 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 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 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 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 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 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 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 息将死之,或 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 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 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 之玷,不可为也’, 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 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 破骊戎,获骊姬, 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