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 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 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 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 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 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 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 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 刑者不可复续 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 ,终不可得。 妾原入身 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 得改行自 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